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丨“特邀调解员+法官”合力 交通事故赔偿款当场兑现
2025-08-12 14:39:1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田二云 | 点击量:629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田二云)为进一步贯彻为民司法理念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。近日,永顺县人民法院携手特邀调解员,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,促使案款当庭顺利兑现。
2025年6月1日,被告谢某某驾驶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时,与相对方向行驶由原告向某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(搭乘向某乙)相碰撞,造成原告向某甲、向某乙受伤,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被告谢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因双方关于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,原告诉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评估案情,并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,遂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,特邀调解员精准把握争议焦点,耐心帮助当事人分析客观事实及利弊,同时,在法官的协助下,将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向双方当事人一一列明,让当事人明白哪些该赔,哪些不该赔。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,各项赔偿达成一致,被告谢某某当庭兑付2471.04元赔偿款后,原告撤回起诉。至此,该起交通事故得以圆满结案,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,避免了“一案多诉”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整个解纷过程中,既发挥了法院的司法权威性,又借助特邀调解员的专业性、灵活性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形成了优势互补、高效联动的解纷格局,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了及时、有效的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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